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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法院温情调解暖人心,解决老人摔伤致残照

更新时间:2023-04-29 22:00点击:

2022年07月12日  羊城晚报  版次:ZA14  记者 李艺戈,通讯员 陈一榕、杨清泉

近日,南山法院西丽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老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法官和调解员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但妥善化解涉老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而且还一并解决了耄耋老人的照护难题。

据悉,原告郭某为80岁的老人,居住在被告某社会福利中心。某日,郭某在起床时不慎跌倒,送医就诊后,被诊断为脑出血致残。双方签订的《养老院机构托养服务合同》中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包括安全保护、医疗服务在内的一系列养老服务,并约定当原告在中心内发生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时,被告依据中心现有医疗条件对原告进行医疗救助,确保原告获得及时医疗救助(送医治疗)。原、被告因福利中心是否及时救助、全面抢救、责任划分等问题产生了争议并诉至南山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陈一榕在仔细研究案情后,建议原告先行申请第三方机构做出伤残鉴定,以便于本案继续审理。同时,陈法官在与原告家属沟通中得知,原告老伴儿早年离世,老人膝下只有一个女儿。女儿虽然非常孝顺,但苦于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子女需要照顾,无暇全职贴身照顾父亲,而现在老人摔伤致残,生活自理成了问题,更需要得到充分且周到的照顾。如何在解决矛盾的同时,确保老人老有所养,让老人能够安度晚年成了本案中陈法官关注的重点。

经过思熟虑,陈法官和调解员一起在法庭内外开展调解工作,并将普法教育与心理疏导有机结合。历经两个多月的多次深入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被告同意向老人支付赔偿款,老人继续在福利院接受照顾,赔偿款以抵扣服务费用的方式支付。

本案中,原、被告虽然就原告的跌倒责任认定问题存在分歧,但是法官充分考虑到养老机构是老人长期护理照料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原告需要有人长期照顾,继续与被告合作,对于本案原告来说是较好的养老方式。在全面考虑这种情况后,法官及调解员积极发挥调解的作用,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谅解,老人的照护难题也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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